号外深度湖南讯(记者 谭邦亮)8月16日,《红网微社区》网友吐槽:郴州市16名群众联名举报郴州市一家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这家公司以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吸引商会成
号外深度湖南讯(记者 谭邦亮)8月16日,《红网微社区》网友吐槽:郴州市16名群众联名举报郴州市一家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这家公司以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吸引商会成员及不明真相的群众出借大量现金给该公司。
▲鲲鹏国际商贸城建了七年仍在建设中。
郴州市16人联名举报鲲鹏房地产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2020年8月13日,郴州市16名群众一道向北湖区公安分局递交材料,实名举报郴州市鲲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嫌借房地产项目投资之名,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及诈骗,骗走了他们16人315万元现金,总涉案金额数千万元,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精心布局借来现金上千万
据廖X华、陆X平、刘X.、刘某红等16人反映,2009年10月,郴州市鲲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当时的法定代表人甘x河召集商会100多名会员开会,告诉大家他在郴州高铁站对面搞到了一块地准备开发商住楼,需要向大家借款用于开发建设。甘x河当众承诺:无论项目什么时候动工,债权人都可以按2009年的建房成本价2180元/平方购买该项目的住房,商铺面积按6000元/平方;如果没有购房意向的,就按月息贰分向债权人支付利息。在甘x河的鼓动下,当时参会人员纷纷将钱出借给鲲鹏房地产公司,此次会议后陆续收取到借款一千多万元。
▲商会会员维权遭到人为干扰。
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后,鲲鹏房地产公司拿下了这个项目。项目名称为鲲鹏国际商贸城,位于郴州大道三十八完小对面,分为住宅、商业两大部分,设计总建筑面积约26万平方。2013年4月,项目开始拆迁,甘x河再次组织商会300多人开会,向大家描绘了鲲鹏国际商贸城的远景蓝图及孕育的商机,他再次发动大家投资借钱,开出的条件与2009年的条件完全一致,2013年借款债权人购房可以享受3980元/平方的价格。无论是站在城市发展的角度还是商业升值的角度,鲲鹏国际商贸城绝对都是一个非常好的项目。项目被一致看好,加上丰厚的回报条件,所以又是上千万元的借款很快进入鲲鹏房地产公司的账户。
资金短缺在建项目突然停工
借鸡生下第一筐鸡蛋后,鲲鹏房地产公司乘势而上,将"借鸡生蛋"发挥到极致。2013年10月,项目拆迁还没搞完,三整四平工作刚刚启动,鲲鹏房地产公司就通过公关拿到了鲲鹏国际商贸城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开始对外销售。优越的地理位置与政府部门颁发的《预售证》,让鲲鹏国际商贸城的销售形势十分火爆,设计图上的房子、商铺被争先恐后地抢购,一场财富的盛宴令所有债权人期待。
▲《红网社区》网友发的帖文。
然而,令人没有想到的是,2015年秋,红红火火一阵子后,鲲鹏国际商贸城在建设过程中却因为资金短缺突然停工了。项目停工给所有债权人敲响了警钟,他们开始关注鲲鹏国际商贸城项目,关注自己借出的钱究竟被拿去做什么去了。经过深入了解,一个让所有人震惊的事实浮出水面,甘x河等人并未将借款和预售房款全部用于项目建设,而是将所有款项以四分、五分的高利转贷给公司股东从中牟取高额利息,这些借出去的钱无法收回导致公司资金短缺。
项目易主新老板不理旧账
可怕的现实击碎了大家期待已久的财富梦,鲲鹏房地产公司及甘x河在众人心目中的形象轰然崩塌。自2016年开始,当初以投资心态借钱给鲲鹏房地产公司的债权人开始担心自己借出的钱会打水漂,于是追债成为他们生活的一部分。他们经常去找鲲鹏房地产公司要求还钱,但是鲲鹏房地产公司就是找出种种借口分文不给。一边是放出去追不回的债权,一边是借回来还不起的债务,在两难的困扰中鲲鹏房地产公司举步艰难,好好的鲲鹏国际商贸城项目在开工与停工的反复中挣扎。自2015年至2018年上半年,鲲鹏国际商贸城项目数次因资金问题停工,停工最长的一次达将近一年时间之久。
2018年,鲲鹏房地产公司通过融资引入展辉公司,展辉公司控股51%成为第一大股东,项目名称变更为展辉•鲲鹏国际商贸城。展辉公司入驻后,那些之前借款给鲲鹏房地产公司的债权人多次派代表要求还款,但展辉公司对此不予理睬,回复追债人的是"谁借了你们的钱就去找谁。"要不回钱,债权人员们就提出按约定的价格购房,由于实际售价与借据上约定的售价相差太大,项目方找出种种借口予以拒绝。此举激起了债权人员们的公愤,他们认为这一切都是甘x河故意玩出的套路,目的在于利用展辉公司进行赖账、毁约。
被逼无奈16人联名举报
2019年7月,部分债权人拿着书面材料到项目部维权,甘x河调来20余名社会青年,他们到现场撕掉了维权人员的书面材料,并对他们进行警告威胁。群众报警后,出警民警将所有人带回派出所,当天下午就全部放掉了。这些人出来后,到处威胁债权人:"我们老板有的是关系,以后谁敢再出头就找谁的麻烦。"
同年11月份,部分债权人员再次来到鲲鹏国际商贸城项目部,就还款一事进行协商,项目方承诺所有借款一律按年息百分之十计算全部退还。但是当这些债权人带着借据前去兑现时,鲲鹏国际商贸城项目部的开发商们相互推诿,直到现在,按年息百分之十还款的承诺也一直没有兑现。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廖x华、陆x平、刘x波等16位当事人在找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后,于2020年8月13日联名向公安机关举报,以鲲鹏房地产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诈骗等为由,请求公安机关依法对此立案侦查。
相关链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应具备哪些条件?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应当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