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电动车市场经营行为,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4月6日以来,石鼓区市场监管局集中执法力量对三轮、四轮电动车市场开展专项检查。
在充分了解全区电动车市场经营主体情况后,该局以许可登记资料与实地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排查,迅速摸清电动车经营者的姓名、经营地址及经营状况,并建立动态台账。在专项行动中,执法人员检查了经营者的执照情况及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的标识、标志、标牌、合格证明等资料,要求经营者不得销售擅自改装、加装车篷的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不得在未取得有关部门经营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从事低速三四轮电动车的经营活动,不得经营无合法来源证明的电动车等违法行为。
行动中,该局还要求经营者对照条款清单开展自清自查,警示其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合格达标,不得销售改装车、拼装车等违规电动车,不得销售不达标的三四轮电动自行车及未获得CCC认证的三轮电动自行车,不得以虚假宣传手段欺骗消费者购买。
截至目前,石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6人次,检查电动车经营户11家,尚未发现违法经营行为。下一步,该局将加大监管巡查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行为,一律严查严处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