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基层农技特岗人员定向培养招录工作的通知》(湘农联〔2021〕43号),全面安排部署2021年基层农
6月9日,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基层农技特岗人员定向培养招录工作的通知》(湘农联〔2021〕43号),全面安排部署2021年基层农技特岗人员定向培养招录工作。
招生计划
2021年基层农技特岗人员定向培养面向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招生,录取批次为提前录取批次。计划本科招生214人,专科招生681人。
湖南省2021年基层农技特岗定向培养招生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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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学校 |
招生专业 |
招生科类及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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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生物或化学组合 |
物理组合 |
历史组合 |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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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业大学 |
农 学 |
62 |
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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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
32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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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文理学院 |
农 学 |
40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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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
农 学 |
80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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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生物机电职院 |
园艺技术 |
64 |
42 |
106 |
|
农业装备应用技术 |
70 |
37 |
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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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养殖技术 |
59 |
23 |
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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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职院 |
现代农业 |
68 |
43 |
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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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兽医 |
46 |
23 |
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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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职院 |
现代农业 |
47 |
33 |
80 |
|
畜牧兽医 |
24 |
10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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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职院 |
现代农业 |
17 |
12 |
29 |
|
动物医学 |
44 |
19 |
63 |
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参加了湖南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的人员;
(二)具备招生来源计划所确定的县市区户籍(落户时间为2021年6月7日前);
(三)年龄未满25周岁(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五)热爱农技推广事业,自愿报考,且毕业后服从农业农村行政部门的安排,在招生计划所在县市区的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工作,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
培养学校、专业及模式
(一)培养学校。本科层次的培养工作由湖南农业大学、湖南文理学院、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承担。专科层次培养工作由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怀化职业技术学院、常德职业技术学院、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承担。
(二)招生专业。本科设农学、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2个专业;专科设现代农业技术、园艺技术、农业装备应用技术、水产养殖技术、动物医学、畜牧兽医等6个专业。
(三)培养模式。按照专科层次三年制、本科层次四年制的模式培养。最后一个学期回到生源地,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分派到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实习。
招生录取程序
(一)户籍信息确认。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查看考生户籍信息,若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中的县市区与考生实际户籍信息中的县市区不一致的,考生须在6月16日前,前往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办理户籍信息修改,逾期不予受理。凡因考生报名户籍信息错误而导致考生不能正常填报志愿、录取及签订协议的,其结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填报志愿。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在本科、专科提前批相应志愿栏内填报有关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可以填报多个专业志愿。
(三)协议签订。考生填报志愿后,自行在志愿填报系统网站下载《湖南省基层农技特岗人员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按《协议书》中“乙方”需签订的内容,预签《协议书》(一式6份)。并分别于本、专科提前批志愿填报截止日后第三天17:00前,将预签的协议书送达户口所在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在预签协议时间截止后5日内将预签了《协议书》的考生名单上报所在市州农业农村局,市州农业农村局汇总各县市区预签《协议书》考生名单纸质文件报送到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并将材料电子档同时报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和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邮箱。
(四)投档录取。定向基层农技特岗人员录取按培养层次分别执行普通类本科、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户籍以县为单位定向招生。省教育考试院将填报了相关志愿的考生名单提供给各培养学校,各培养学校在省农业农村厅的指导监督下,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及预签协议情况,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分科类、分县市区、分学校、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及录取专业。省教育考试院按培养学校确定的、省农业农村厅审核确认的拟录取名单进行投档。对于本科层次计划,第一次录取后生源不足的,安排一次征集志愿(须在征集志愿填报截止日后的次日15:00前完成预签协议及送达手续)。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向已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函告招生计划所定向的市州农业农村局,市州农业农村局再函告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函告的录取名单,完成《协议书》签订工作,并于9月15日前分别寄送达有关招生学校。
(五)复查复核。培养学校在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对培养的学生进行复核。复核合格者,培养学校在其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相应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培养学校在复核工作后,应将协议书寄送达各协议方,并存入学生个人档案。
工作要求
农技特岗人员定向培养招录工作由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负责牵头实施,相关具体工作由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负责落实落地。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教育(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各培养学校要明确职责,切实做好各环节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政策、程序、标准和时间,完成定向培养招录相关工作,确保招录工作程序规范、公正公平。
联系电话:0731-84439655,84411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