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消息(特约记者 谭向阳 通讯员 周洪彬)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集中整治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的总体部署,按照总队文件精神和支队安排部署,珠晖交警大队积极开展顽瘴痼疾
商报消息(特约记者 谭向阳 通讯员 周洪彬)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集中整治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的总体部署,按照总队文件精神和支队安排部署,珠晖交警大队积极开展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 3月24日,珠晖交警大队成功查获一辆(粤LN***9)布局督办的套牌车辆,细查该车涉嫌盗抢。
当日上午8时40分左右,公安部发布涉嫌套牌粤LN***9小车在衡阳市内出现运行轨迹,珠晖交警大队高度重视。副大队长谭帅根据线索,初步确定该车运行轨迹,加大对船山东路和东风北路沿线路段管控力度,兵分三组:一组分控中心负责查看车辆运行轨迹、调取沿途卡口视频,研判车辆方位,缩小范围;二组机动一中队负责船山大道附近蹲点守候,及时拦截车辆;三组机动二中队负责追踪粤LN***9车辆运行轨迹巡查摸排。最终二中队民警幸建科跟踪车辆轨迹,在船山大道附近小区将该车查获。
经查,车辆与行驶证上登记车身颜色严重不符,挡风玻璃下面的保险标志与机动车号牌也不匹配,车辆部分部位存在挫改痕迹,可以确定为改装套牌车。面对现场民警的询问,驾驶员王某某闪烁其词,说不清楚车辆来历和车主信息,只说小车是儿子买的,托朋友从外地开回衡阳。珠晖交警大队办案人员,敏锐的抓住有用信息,通过对车辆进行细目比对和全国公安盗抢车辆查询系统查证,确认该车系2018年被深圳布吉派出所立案侦查的盗抢车辆。
珠晖交警大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对王某涉嫌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保险标志的交通违法行为处11500元罚款、记24分;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对王某涉嫌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处500元罚款。目前,车辆和嫌疑人王某某已被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