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唐家华 通讯员邓伶报道 为进一步推进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及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加大对酒驾、醉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安全出行。1月16日晚,
记者唐家华 通讯员邓伶报道 为进一步推进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及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加大对酒驾、醉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安全出行。1月16日晚,衡阳雁峰区交警大队组织警力持续开展夜查酒驾、醉驾统一行动,在白沙大道路段设置临时检查点,一晚查获了3起酒驾事件。
20时50分许,当民警对一辆车牌号为湘 DR17**的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闻到驾驶员樊某(男、衡阳市人、持有 C1型驾驶证)身上有些淡淡的酒气,随即用呼气酒精测试仪对该驾驶员进行呼气测试,测试结果为47mg/100ML,经警务通进一步核实其身份信息时,竟发现该驾驶人樊某涉嫌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无独有偶,随后在21时40分许,又查获谢某(男、衡阳市人、持有B2型驾驶证)驾驶号牌为湘D567**的小型越野轿车,经酒精检测为79mg/100ml。
紧接着,在21时57分许,第三个悉数查获王某(男、衡阳市人、持有C1型驾驶证)驾驶号牌为湘DJV3**的小型宝马轿车,经酒精检测为70mg/100ml。
以上两人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一人属于再次饮酒驾车等违法行为。大队执勤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已依法对谢某、王某处以罚款2000 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驾驶证的处罚,对樊某处以罚款2000元、10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雁峰交警温馨提醒:春节快到了,陆续开始有人返乡过年,亲朋好友齐聚,免不了喝酒两杯,但是喝酒可以,切记喝酒不要开车!